天佑德酒: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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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3-047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7: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 6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其中,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人,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监事高剑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果为:赞成 3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
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 946.00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能够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
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
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本议案暂缓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结果为:赞成 3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本议案暂缓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果为:赞成 3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根据《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技术/业务人员。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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