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
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已聘请符合《证券法》等相关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
形;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
施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充分保护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