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恒
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经公
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
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由于公司监事李长水、曾卫、许冰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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