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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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3-035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晨晖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
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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