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7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李宁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长李宁先生
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提议内容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
行。
月内。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股至 2,222,2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7%至 0.534%。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宁先生依据其增持承诺于 2023 年 4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8)。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宁先生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