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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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修订《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是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鲁明威先生具备担任总经理职务的
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战国义      房绍坤      林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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