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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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浩
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和向有关人员询问的基础上,
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
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
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连起           郭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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