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7 日上午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只能采取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 2023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在该列打√的
栏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
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
续。
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3 年 9 月 5 日 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两江国际 B 座 37 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ir@ymky.com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
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 案 名 称 在该列打
码
勾的栏目
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
公章。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
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