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公司为本诉被告一、反诉原告;公司为本诉被告二
院判令金棒公司继续履行拜费尔与反诉被告金棒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
及其《补充协议》。
司拜费尔向原告(反诉被告)金棒公司返还货款 775 万元及利息;公司对
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金棒公司其他诉讼请
求,驳回子公司拜费尔全部诉讼请求。
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 2.00%,所占比例较小,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 年公司已对该买卖合同确
认了 145 万元的收入,利息和诉讼相关费用损失合计约 97 万元(暂按截止
至公告日测算,具体以实际付清之日为准)。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
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对该案计提预计负债,
后续将根据最终生效判决结果再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和赔偿经济损失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收到广东
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金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棒公
司”或“原告”)起诉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1)粤 0191 民初 19125
号]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 年 11 月,拜费尔向广东省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级法院”)申请法院管辖权异议;2021
年 11 月,广州中级法院出具《民事判定书》,本次案件改为由广州市黄埔区法
院(以下简称“法院”)管辖。2022 年 2 月,拜费尔就与金棒公司的口罩《销
售合同》买卖纠纷提出反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 0112 民初 302 号],一
审判决结果如下:
年 2 月 23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解除;
告)金棒公司返还款项 775 万元及利息(以 775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月
案件受理费 94,995.14 元,由金棒公司负担 34,646.14 元,由拜费尔、公司共
同负担 60,349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2,300 元,由拜费尔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涉案金额合计 12,199,190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 2.00%,所
占比例较小,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合计约 97 万元(暂按截止至公告日测算,具体以实际付清之日为准)。本次判
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对该案
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将根据最终生效判决结果再进行会计处理。原告诉求返还货
款 9,300,000 元,赔偿经济损失 2,899,190 元,仍存在需部分甚至全部退还货款和
赔偿经济损失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