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及要求。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等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专项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前述机构及其经办会计师、评估师与公
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审计、评估符合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同意将重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