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
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御
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
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
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本次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
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上述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性。
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的实
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
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可比公司、可比交易恰当,参照数据可靠;评
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况、盈利水平、评估水平、股东利益、整合效益等因素,最终确定了
交易价格,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川智慧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