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 关于注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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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 27 名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37.80 万份股票期权、118 名激励对象本期因考核原因不能全比
例行权的 4.426 万份股票期权,合计 42.226 万份股票期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拟向 865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2,322.21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其中向 8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87.40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1.12 元/份。
为自 2022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止。公示期内,1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再符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
《第五届监事会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况说明》。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65人调整为864人,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322.21万股调整
为2,321.31万股,首次授予总数由2,111.10万股调整为2,110.20万股。其中,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8名调整为847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287.40万份
调整为1,286.80万份。
  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8月12日为股
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并向847名激励对象授予1,286.80万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在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后
的权益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全
部股票期权,前述人员原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4.20万份不予登记,因此,
本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47名调整为83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86.80万
份变更为1,272.60万份。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61.12元/份调整为60.76元/份。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
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80万份将被注销;118名激励对象
授但不能全比例行权的股票期权4.426万份将被注销,需注销股票期权合计42.226
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由837人调整为810人,
可行权数量304.274万份。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后,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37.80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118名激励对象
授但不能全比例行权的股票期权4.426万份将被注销,公司将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1,272.60万份调整为1,230.374万份,授予对象由837人调整为810人。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为:将注销的
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成本费用。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
响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第六期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7名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37.80万份股票期权及118名激励对象本期因考核原
因不能全比例行权的4.426万份股票期权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注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个人考核原因导致不能全比例行权所致。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七、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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