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3-040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或“公司”)于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根据募集资金变更计划,公司拟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过股
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后,对原募投项目“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
目”的实施主体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能”)进
行减资,通过减资的方式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轮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新材料”)和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通森能达”),用于新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建设。本次
减资完成后,南通森能的注册资本仍为 10,000 万元,资本公积由 12,184.35 万
元调减为 5,917.35 万元,公司仍持有南通森能 100%的股权。公司拟减资的具体
明细如下:
实施主体 募投项目 减资涉及的募集资金 方式
减资(其中调减注
南通森能 高端不锈钢 装饰 6,267 万元(含利息收入、
册资本 0 万元,实
板生产项目 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
收资本 0 万元,资
本公积 6,267 万
元)
本次减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
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南通森能基本情况
涂板、家电镀锌板、轧硬板、酸洗板、压型板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
南通森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3,477.07 23,553.14
总负债 426.42 247.40
净资产 23,050.65 23,305.74
项目 2022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 月-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976.72 6,426.06
营业利润 257.45 340.87
净利润 192.09 255.10
三、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减资前 减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比例
物产金轮 10,000 100% 10,000 100%
四、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南通森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变更计划而实施
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对公司业务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减资完成
后,公司仍持有南通森能 100%股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用于减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用于减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新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专门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原募投项目“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
目”的实施主体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减资,通过减资的方式将
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森能
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新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建设。本次减
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全
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募集资金变更计划,公司拟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经过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后,通过减资的方式将剩
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轮新材料和南通森能达,用于新募投项目
“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建设。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南
通森能本次减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涉及的减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减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集资金用途并对全资子公司减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