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船科技
股票代码:600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 988 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中船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所致。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已履行完毕。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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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工业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造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船工业集团、江南造船
中船科技、公司、上市
指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
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
标的公司 指 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武汉)凌久电气有限公司,其简称分别为:中国
海装、中船风电、新疆海为、洛阳双瑞和凌久电气
中国海装 100%股权、中船风电 88.58%股权、新疆海为 100%
标的资产 指
股权、洛阳双瑞 44.64%少数股权、凌久电气 10%少数股权
中国船舶集团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中船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
限公司、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中船凌久科技投资(武汉)有限公司、重
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
公司、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
任公司、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
交易对方 指
司、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疌泉航天工融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
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前海中船(深圳)智
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启民、陈焯熙、姚绍山、高毅松、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
中船科技拟向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支付现
金购买交易对方所持中国海装 100%股权、中船风电 88.58%
本次交易 指 股权、新疆海为 100%股权、洛阳双瑞 44.64%少数股权、凌
久电气 10%少数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配套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被动稀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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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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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船工业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通讯方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3,2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478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
务业务。
(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
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仓储物
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
(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
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
资与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二)江南造船
公司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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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 988 号
通讯方式: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 9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鸥
注册资本:864,679.301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431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转让、服务,机电设备、
机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二、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中船工业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船工业集团系中国船舶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船
舶集团直接持有中船工业集团 100%股权,为中船工业集团的控股股东;国务院
国资委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
(二)江南造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南造船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江南造船 100%股权,为江南造船的控股股
东;国务院国资委为江南造船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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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中船工业集团
意中船工业集团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根据国务院和国务
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中船工业集团已重组进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二)江南造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南造船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居留权
林鸥 董事长 男 中国 上海 否
蔡勤宏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羊维瓒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肖石 董事 男 中国 大连 否
桂士宏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刘敏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胡清洋 监事 男 中国 葫芦岛 否
刘祥博 监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王晓旭 监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和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
市公司权益超过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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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防务(H 股) 00317.HK
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赁有限
公司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南造船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0.42%股份,间
接持有江南造船 100%股权,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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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船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1,506,521,72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合计 20.18%(其中,中船工业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18.27%;江南
造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1.91%)。此外,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将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进一步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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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736,249,88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303,932,24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1.28%。其中,中船工业集团持
有上市公司 275,204,72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7.38%;江南造船持有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中,暂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中船科技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1,506,521,728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03,932,24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0.18%。其中,中船工
业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75,204,72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27%;江南造船持有上
市公司 28,727,52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中船工业集团 275,204,726 37.38% 275,204,726 18.27%
江南造船 28,727,521 3.90% 28,727,521 1.91%
合计 303,932,247 41.28% 303,932,247 20.18%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正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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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方案;
免于发出要约;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交易已获得上交所审
核通过;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0号),本次
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已履行完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03,932,247 股股
份,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以外,不存在其他质押、
冻结及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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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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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以及中
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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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中船科技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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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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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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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海市黄浦区鲁
上市公司名称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班 路 600 号 13 楼
股票简称 中船科技 股票代码 600072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 中国上海
人名称 人注册地
责任公司
有□ 无√
除中船工业集团、
增加□ 减少□ 江南造船互为一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致 行 动 人 外 ,信 息
份数量变化 不 变 ,但 持 股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 人
披露义务人就本
次权益变动并无
其他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因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而 导 致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稀 释 )
中船工业集团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 275,204,726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比例: 37.38%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江南造船
比例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 28,727,521 股
持股比例: 3.90%
中船工业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降 低 19.11%
及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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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造船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降 低 1.99%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市公司本次权
拥有权益的股 益变动所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因上市公司发行股
及方式 份而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 本次交易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
露资金来源 释,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
人是否拟于未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
来 12 个 月 内 继
场变化而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
续增持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除公司为其负
不适用□
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