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
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
认真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提供担保
的情形。
二、关于收购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在本次收
购的决策过程中,聘请了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了审计、评估,并
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和执业资质。本次收购定
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
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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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方变更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方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避免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指南、解释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财务核算符
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财务
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胡命基 李军 朱清滨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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