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
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事前审查和研究,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判断
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本次收购涉及
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方变更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收购完成后,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排放控制系统封
装衬垫的剪裁、包装和销售业务。在此情况下有必要修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内
容,相关方也有必要变更此前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战略合作
协议修正案》及相关方重新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利于
保护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
价协商确定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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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朱清滨 胡命基 李军
二 O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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