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都会花园广场 16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编制《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有《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制度完整版详见公司于2023
年8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合并,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制度完整版详见公司于2023
年8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