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宁小波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熙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
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宁小波 张华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