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必易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0 日召开,本次会议
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以通讯
会议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谢朋村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本次紧
急事项做出说明,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查后,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78.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20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8,4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必易微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