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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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交建”或“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设全资子公司,是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顺应国内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发展趋势,
满足公司整体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规范化
的治理结构,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切实提升新疆交建的投资业务能力
与投资管理水平在突出主责主业,完善和延伸公司产业链,创新业务
模式,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使公司达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
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本次以自有资金投资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公司设立后
将纳入合并范围内。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尚昆   刘涛   李薇   倪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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