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2023 年上半年,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
风险,2023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违规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乐瑞 杜国良 胡立君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