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3-086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
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海航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746 号),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ST 海投
证券代码:000616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
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
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
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
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
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
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且公司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
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
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
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
请山西证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
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主
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大厦 19 层
联系电话:0898—66739955
电子邮箱:htgf@hnainvestment.com
五、公司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
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
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
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
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七、备查文件
《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