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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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10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
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
册资本。
  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将尽快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
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34.5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 34.59 元/股)。
  自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在
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含)人
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
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含)人
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34.50 元/股的条件进行测
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34.78 万股至 869.57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8%至 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两者之一达到最
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
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格和数量等;
方案;
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 的信 息披露 网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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