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纬达光电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
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纬达光电的偏光片业务向上游产业链进行
延伸。本项目与公司、纬达光电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关于设立项目
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周荣 李震东 肖继辉
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