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经营性往来为销售商品形成。与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为垫付款项。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和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均为 0。
三、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在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
职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任建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募投项目实
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更加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和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立群 张俊民 史岳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