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青岛市崂
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客观、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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