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颖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本次
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总额是32,5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9.26%,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
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制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
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三、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四、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2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A等,根据相关规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定,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49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张兰丁
阮永平
曹一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