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4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21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及
工作便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拟进行公司监事换届选举,提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信峰、宋志福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
将继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
情况,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监事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此外,
监事每人额外领取 2,000 元/月津贴,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信峰先生,出生于 1981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深圳全成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务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博敏投资
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行政部总监,江苏博敏监事。社会职务包括: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信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的情形。
  宋志福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曾任深圳博敏行政部司机,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行政专员。现任公司监事、人
力行政部副经理、总裁办建设项目组副经理。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宋志福先生持有本公司 1,76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敏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