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胜达
股票代码:603687
名称 住所 通讯地址
信息披露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义务人 祥河桥村 河上镇祥河桥村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数量增加,及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
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5%。
签署日期: 2023年8月18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大胜达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杭州新胜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超过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新胜达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方吾校 50.03%
方能斌 30.00%
方聪艺 19.9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拥有永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境外居留权
方吾校 男 董事长 中国 否
方能斌 男 董事 中国 否
方聪艺 女 董事 中国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
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
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数量增加,
以及上市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8月17日期间转股及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9,042,7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5. 4875%。(以公司上市时的总股本即410,830,732股计算)。
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公开发行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胜达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向特定发行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164,70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
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25日,发行价
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7.1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按照《
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50元/股。其中,杭州新胜达认购3,529,411股,认购金
额为29,999,993.50元,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已于
及 限 售 手 续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发 行 前 的 419,469,007 股 增 加 至 发 行 后 的
股,持股比例减少至54.9947%。
信息披露 名称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月8日—2023年8月17日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上市公司可转 2021年1月8
债转股导致被 人民币普通股 日至2023年8 0 -1.3486%
动稀释 月17日
权益变动 认购上市公司
明细 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暨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 3,529,411 -9.1442%
日
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导
致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杭州新胜达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记前持有股份 登记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杭州新胜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9,042,700 65.4875 269,042,700 54.2826
达投资有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9,411 0.7121
合计 269,042,700 65.4875 272,572,111 54.9947
附注: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1月8日至2023
年8月17日期间,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9,469,007股,杭州新胜
达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3486%。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上
市时的总股本即410,830,732股计算得出,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3年8月17日
总股本计算得出。
杭州新胜达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杭州新胜达已就本次认
购向上市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2023年3月27日出具《承诺函》,承诺
如下:
“1、本公司用于认购大胜达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
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或间接使用大胜
达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安排的情形。
过利益关联方向其他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安排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内部决策过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
资规模进行调整。
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规正式颁布并生效,上市公司根据注册制相关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请。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已在上市
公司相关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进行了信息披露。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
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包括此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合计质押143,345,000股,占其所持大胜达
股份的比例为52.59%。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23年8月18日
中心19楼大胜达证券部
附表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 浙江省杭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大胜达 股票代码 60368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市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但持股比例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而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69,042,7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65.4875%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3,529,411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 -10.4928%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72,572,11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4.9947%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 2021年1月8日-2023年8月17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向特定
及方式 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是否拟于未来 12 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个月内继续增持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页无正文, 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