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函
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
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
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持续风险
评估报告真实客观,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函》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