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楚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孙慕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