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通知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汉泉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
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