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 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 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跃平 杨玲霞 陈铁军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