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实际金
额为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的往来资金均系正常经营销售行为产生的款
项。
独立董事:
肖 岩: 王 毅:
孙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