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 马 股 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传真或网
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 1891D 馆四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力进先生
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书面方式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天津迪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东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广州东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东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东
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东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东璋商贸有限
公司、广州东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励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迪睿
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乐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东原励川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具体事
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子公司的公告》(临 2023-055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修订稿)》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注销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的子公司不
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胡冬梅
吕有华
于学涛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