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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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3-054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缪国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扩大激励对象覆盖面,强化激励
效果,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体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拟定了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情况: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23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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