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担保额度尚在有效期内(均为上市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之担保)。上述担保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为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除上述担保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
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债务逾期、诉讼
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庆理 刘春秀 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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