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
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胡宁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晶升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设立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
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0 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0 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
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0 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
少于 10 天)。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
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