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3-055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伟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关联监事郑陈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够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
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更加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促进公司
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郑陈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
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关联监事郑陈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