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贝肯能源 股票代码 00282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蒋莉
办公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 91 号
电话 0990-6918160
电子信箱 jiangli@beiken.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95,152,339.98 331,911,834.61 1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471,217.16 -189,497,414.19 10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137,499.30 87,106,385.99 -7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94 109.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94 109.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21.53% 24.6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07,643,299.86 2,023,170,101.34 -1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6,286,527.96 581,786,254.29 2.49%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027 0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股比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例
股份状态 数量
陈平贵 境内自然人 16.37% 32,895,000 0
吴云义 境内自然人 2.83% 5,689,000 4,266,750
白黎年 境内自然人 2.28% 4,590,000 0
刘昕 境内自然人 1.45% 2,923,300 0
陈相侠 境内自然人 1.38% 2,772,100 0
张志强 境内自然人 1.33% 2,677,000 2,677,000
蔡斌华 境内自然人 1.19% 2,392,800 0
戴美琼 境内自然人 1.16% 2,341,400 0
钱炜程 境内自然人 1.03% 2,064,785 0
黄倩 境内自然人 0.97% 1,952,69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预沟通、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公司部分存货、
固定资产和商誉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计提减值总额约 5,096.12 万元,相关减值准备拟计入 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下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