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博
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爱博医疗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爱博
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30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9 万股。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202.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4.04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398.9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120516)。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随时支取的
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
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