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油大街 201
号中海油服主楼 311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525,149,46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981,776,095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92048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H 股) 20.5754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赵顺强先生担任本次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执行董事郭琳广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文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2,525,122,963 99.999129 22,000 0.000871 4,500
H股 981,679,095 100.000000 0 0.000000 97,000
普通股合
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2,426,190,423 96.081233 98,954,540 3.918767 4,500
H股 255,742,749 26.051563 725,936,346 73.948437 97,000
普通股
合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2,525,122,963 99.999129 22,000 0.000871 4,500
H股 981,679,095 100.000000 0 0.000000 97,000
普通股
合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2,525,122,663 99.999117 22,300 0.000883 4,500
H股 981,679,095 100.000000 0 0.000000 97,000
普通股合
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2,525,122,663 99.999117 22,300 0.000883 4,500
H股 981,679,095 100.000000 0 0.000000 97,000
普通股合
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2,525,122,663 99.999117 22,300 0.000883 4,500
H股 981,679,095 100.000000 0 0.000000 97,000
普通股合
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审议及选举赵顺强先
议案。
审议及选举卢涛先生
案。
审议及选举刘秋东先
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范白涛先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弃
同意 反对
议案 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 票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数
审议及选举赵顺强
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卢涛先
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刘秋东
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范白涛
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
成或者反对;若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
决结果时,其所投的票数将不予计入表决结果内”,本公司在本次会议议案的表
决中,对于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的,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及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第 2-7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及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舫、石芸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
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海
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