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
独立董事:许萍、林金堂、邓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