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3-049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51.039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396,384,160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71,885,9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993,09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84.9767%;无限制条件流通股为70,892,813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比例的15.0233%。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9767%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1,885,90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84.00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为240,847,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39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并
上市流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5,53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60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宁波永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恒盛博利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永武”)、王向阳关于股份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如下:
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二)孙凤正、王一舟、陈文凯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等承诺如下: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2月19日,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
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
让的其他规定;
(4)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而终止。
(四)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如下:
除上述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锁定
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五)宁波永武、孙凤正、王向阳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进行合理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
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4、5点的规定;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
(六)陈文凯、王一舟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
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
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4、5点的规定;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无其他
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杭州先锋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伙)
北京银杉科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银杉科创战略新兴产业基金
厦门千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永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安徽科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北京汇智时创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南京华文弘盛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博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佛山市瑞信兆丰贰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东莞市融易中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北京渤海通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珠海臻泰大靖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谷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富舜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伙)
广东瑞信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瑞信兆
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一号
(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谷仓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四号
(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伙)
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鑫源
产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浦鲲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合伙)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杭州万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万点
之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中金国联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厦门维斯塔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
业(有限合伙)
厦门坚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驰骤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坚果兄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伙)
合计 240,847,155 240,847,155 -
注 1:孙凤正先生系宁波永武之普通合伙人,通过持有宁波永武 0.20%的财产份额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王向阳先生系宁波永武之有限合伙人,通过持有宁波永武 99.80%的财产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注2:王一舟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承诺: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因此,王一舟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数总数为2,081,625股。
注3:陈文凯先生于2022年11月23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
满时止(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5日)。根据陈文凯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
承诺:“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因此,陈文凯先生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总数为443,000股。除此之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减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00 +7,573,875 7,573,875 1.6050
首发前限售股 396,384,160 84.0000 -240,847,155 155,537,005 32.9607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471,885,905 100.0000 - 471,885,905 100.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8月11日作为股权
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易点天
下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