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
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
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