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哈
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哈工智能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1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613,2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6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829,953.8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 元
(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10,023,877.6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80,204,643.50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
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09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677,890,981.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实际募集
序 募集资金 资金情况调整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号 拟投入额 后的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40,862.60 40,862.60 30,329.06
统产能建设项目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4,387.40 22,582.40 22,582.40
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80,050.00 78,245.00 67,711.46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故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
计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
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哈工”)目前实施的“工业机
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及哈工智能实施的“偿
还银行借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488,589,690.43 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同意
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实施“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
公司 70%股权项目”以及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投入金额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
备制造及人工智能 统产能建设项目
序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投入金额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
项目(已终止) 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
司 70%股权项目
合计 68,125.71- 54,600.17
注 1:除上述项目支出外,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 483.94 万元;手续费需要扣除 0.67 万元;
注 2:调整后的募集资拟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将于2023年8月17日届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延期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助于缓解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状况,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防止归还后募集资金被冻结。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款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加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九条的规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
基于以上客观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我们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与保荐机构探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解除
募集资金账户冻结、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等其它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按规定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归还前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前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在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前,已多次督促公司
妥善进行资金管理,注意及时足额的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应当以任何理由延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尽快妥善解决相关诉讼事项,尽快归还上述 12,000 万元募
集资金。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的影响,以及后续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和相关的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任 重 商敬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