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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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声明: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鑫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鑫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周鑫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90 年 9 月至 1992 年 4 月任四川省渠县食品公
司主管会计;1992 年 5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四川省渠县商业局审计专干;1994 年
信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 年 11 月至今任东莞市鑫成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合伙)部门经理;2009 年 2 月至今任东莞市鑫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
广东德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广州市聚信诚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简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
至今任中坚职业能力训练研究(广州)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 23 日至今任
优尚思(上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中纵项目管理(广
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创锐装备智造
(西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绿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2016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弘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2021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捷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劲爆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
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
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
进行。
  (三)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的议案》。
   委托投票的 A 股股东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
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关 于 本次 股 东大 会召 开 的具 体 情况 ,详 见 公司 披露 在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午 14:00-17:00
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
 收件人:江正才;
 电话:0769-82893316;
 邮政编码:topstar@topstarltd.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
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
集人。
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人出席会议。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
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
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
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
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
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止 2023 年 9 月 5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人:周鑫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
         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
         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
         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周鑫先生作为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的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
         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注: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
       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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