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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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专人
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其中唐波、杨晒汝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付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理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谨慎考虑,同意公司对销售过程中
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
应收账款坏账为 197,040 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
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
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
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0 万元
人民币,期限 3 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
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
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障项目顺利建设推进,同意拓斯达技术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期限预计
为 10 年,最终具体贷款金额以项目建设需要,并经与银行协商确定。
公司同时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拓斯达技术以项目建设
的相关资产及运营收入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以公司及拓斯达技术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八)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
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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