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
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
好的资金回报。我们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寒梅、包群、陈代杰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寒梅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