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Kunwu Jiu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
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吾九鼎”)为被
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75,584,557.59 元(截止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之日)。
? 因案件执行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已立案执行,昆吾九鼎银
行账户 3,856,067.61 元已被冻结。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昆吾九鼎已于 2021 年根据本案件一审判决结果
计提了预计负债 71,522,536.34 元,并相应减少公司 2021 年度税后合并净利润
元转至其他应付款。
? 因本案件财产保全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所持有部分控股及参
股公司股权于 2021 年 3 月被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诉
讼进展暨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 2021-017))。
? 江西专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持商务”,原江西志德通和九
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共同被执行人,专持商务自设立以来和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均无股权关系,除公告中所述合作外,公司及子公司和专持商务也不存在其他
业务合作。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获悉其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经了解,系因
其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的诉讼事项所致。江
钨控股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高院”)对其与昆吾九鼎、专
持商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赣民终 620 号,向江西省南
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提出执行申请,南昌中院已立案执
行,公司及昆吾九鼎尚未收到相关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钨控股因合同纠纷向南昌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专持商务、昆吾九鼎解
除与江钨控股的相关协议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资金占用费共计 206,321,166.67
元。昆吾九鼎在本诉审理过程中提起了反诉,诉请判令江钨控股赔偿股权转让款、
资金占用费共计 208,157,917.82 元。
南昌中院对本案件本诉和反诉进行了合并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一审判决
昆吾九鼎、专持商务向江钨控股支付经济损失 70,983,333.34 元。昆吾九鼎、专
持商务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江西高院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对本案件做出二
审判决(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昆吾九鼎、专持商务向江钨控股
支付经济损失 70,983,333.34 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受理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
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临 2021-016)、于 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
进展暨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临 2021-017)、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临 2022-021)、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
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2-04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昆吾九鼎获悉江钨控股已就上述判决向南昌中院提出执行申请,南昌
中院已立案执行,公司及昆吾九鼎尚未收到相关文件。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一)昆吾九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昆吾九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 执行 冻结
序号 被冻结单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冻结金额(元)
类型 申请人 原因
合计 3,856,067.61 3,856,067.61
(二)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昆吾九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金额合计为 385.61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 1.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料,公司正在积极与法院、执行申请人就具体执行事宜沟通,以保障公司资金安
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案件最终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需以
后续法院执行结果为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本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昆吾九鼎已于 2021 年根据本案件一审判决结
果计提了预计负债 71,522,536.34 元,并相应减少公司 2021 年度税后合并净利润
元转至其他应付款,因此本案件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
因本案件财产保全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所持有部分控股及参股公
司股权于 2021 年 3 月被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
展暨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 2021-017))。
五、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